天津市日前发布了《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》,表明天津市将进一步严格2020年高考报名管理和资格审查,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学籍管理,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,严禁空挂学籍,严禁人籍分离。
天津市严查2020年高考报名资格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政策
一、审查主体
本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学籍所在中学负责,中学校长是本校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
中职毕业生、往届毕业生、回津考生、其他社会考生等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指定的报名单位负责,报名单位负责人为资格审查的第一责任人。